目前,尚义县金阳新能源已就该项目订立一份工程、采购及建设合同,合同金额约人民币9亿元。
金阳新能源表示,将会协助兴建尚义县金阳新能源的200,000千瓦发电站,其中包括提供光伏产品。董事会相信,订立意向书及EPC合同将为集团光伏产品开辟新销售途径,从而提升集团的未来收入。此外,该项目为集团首次与中国国内大型发电企业合作。除了针对家用市场的现有海外柔性组件及太阳能遮阳棚等集团产品外,公司作为光伏设备主要供应商将利用这个基础推广集团的混合钝化背接触太阳能组件产品在中国以及国际的集中式电站应用。
来源:北极星
作者:



评论